《關于充分發揮“候鳥型”人才作用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經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于2017年1月12日印發施行!昂蝤B型”人才工作是我省一項開創性、探索性工作,是助推人才強省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,對充分挖掘和發揮我省“候鳥型”人才的作用意義重大。
一、《意見》出臺的背景
隨著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不斷推進,來我省季節性休養、生活、旅游的“候鳥”人群日漸增多,為充分挖掘“候鳥”人群中的人才資源, 省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,2016年2月,劉賜貴省長主持召開“候鳥型”人才座談會,聽取“候鳥型”人才代表的意見和建議。會后,省人社廳根據會議精神,會同省委組織部廣泛征求各市縣、各相關部門的意見,充分吸納了省政協《關于柔性引進和使用“候鳥人才”助推海南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案》提出的建議,研究起草了《意見》(代擬稿),著眼服務我省十二個重點產業和重點領域,吸引更多的“候鳥型”人才向海南聚集。
二、《意見》的主要內容
《意見》共分6個部分:
第一部分:“候鳥型”人才認定。對“候鳥型”人才、“候鳥型”高層次人才、“候鳥型”科技創新團隊進行了界定,并明確了認定主體。
第二部分:基本原則。提出了“政府引導,市場配置;單位自主,個人自愿;需求牽引,注重效果”的三條工作原則,不求所有、但求所用,更加靈活地用好“候鳥型”人才。
第三部分:主要目標。以用好“候鳥型”高層次人才和“候鳥型”科技創新團隊為抓手,吸引更多的“候鳥型”人才向海南聚集。
第四部分:重點任務。一是全面摸清“候鳥型”人才底數,為做好“候鳥型”人才工作夯實基礎;二是建立海南“候鳥型”人才服務網絡平臺,方便用人單位與“候鳥型”人才對接;三是拓寬“候鳥型”人才引進渠道,主動出擊,精準引人;四是著眼為我所用、用有所成,充分發揮“候鳥型”人才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。
第五部分:保障工作。一是進一步明確“候鳥型”高層次人才及科技創新團隊在服務期間的優惠政策;二是加大對“候鳥型”人才工作經費的保障力度;三是全面提高對“候鳥型”人才的服務水平;四是加強用人單位對“候鳥型”人才保障工作。
第六部分:組織領導。明確了“候鳥型”人才工作機制、監督檢查機制、宣傳工作等。
三、《意見》的創新亮點
(一)首次對“候鳥型”人才概念進行了界定。明確了“候鳥型”人才的4個要素:一是來我省季節性休養、生活、旅游的省外人才,二是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;三是自愿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;四是服務期間不改變人事、檔案、戶籍、社保等關系。
(二)明確了市場在“候鳥型”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。尊重市場規律、尊重用人主體自主權、尊重“候鳥型”人才個人意愿,充分發揮市場在“候鳥型”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堅持從實際出發,結合我省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需要,引導“候鳥型”人才流向基層一線和人才急需緊缺領域。
(三)暢通了“候鳥型”人才與用人單位的對接渠道。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建立了海南候鳥人才服務網,設置了“候鳥型”人才自薦欄、需求欄、綜合服務欄等專項欄目,便于“候鳥型”人才與用人單位對接,并及時了解“候鳥型”人才政策。同時,提出了采取主動引才、舉薦、互薦等多種方式,拓寬引才渠道,實現精準對接。
(四)鼓勵和支持人才中介機構提供服務!兑庖姟诽岢觯汗膭詈椭С秩瞬胖薪闄C構以市場化運作方式,為“候鳥型”人才在瓊服務期間的生活、居住、出行等提供便捷、高效的服務。
(五)明確了對“候鳥型”人才的激勵保障措施。在異地醫保結算、勞務關系中個人權益保障、政府經費投入、享受相關待遇等方面,給予了更多的激勵保障措施,以解決用人單位和“候鳥型”人才的后顧之憂。
下一步,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要求,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宣傳力度,健全工作機制,加強監督檢查,研究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真正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,促進“候鳥型”人才更好地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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